新竹法院 113助聖2961

新竹縣橫山鄉下大窩段4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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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5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
保證金:
3.8
總坪數:
200.1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200.1 坪
總現值:
27.8 萬
拍後增值:
8.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橫山鄉 下大窩段 42地號,面積 7,937.5 m2,持分 1/12,19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法院筆錄 (11)
2.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無路可達,依航照圖顯示, 土地現況為雜樹林地。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 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7.
本件拍定後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權利,通知後需待法定期間經過後始 可確定何人得買受。如優先承買權人為何人不明時,須經一定調查並依查得資 料形式認定可能有優先承買權之人。遇有爭執時,須另以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否 訴訟決定優先承買權之有無及權利人為何人。於該訴訟終結前,拍定人之保證 金無法先行退還,亦無法提存,請應買人注意。 六、拍賣之土地屬土地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林地,不得移轉於外國人。 非我國人民不得應買。
8.
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 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 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9.
依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不在環保署列管場址名單內,惟實際現況仍 請應買人自行查證。
10.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11.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2.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 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 買人應自行注意。
13.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14.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 機
15.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橫山鄉 下大窩段 42地號
7,937.5 m2 × (1/12) × 420 元 - 19 萬元
= 8.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1拍 不點交
1,205.9 坪 / 362 萬
2025/6/25
1拍 點交
4,149.5 坪 / 1,245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70.7 坪 / 85 萬
2025/6/24
1拍 不點交
1,356.5 坪 / 272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93 坪 / 167.2 萬
2025/6/18
3拍 不點交
105.7 坪 / 270.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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