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聖39656

新竹縣橫山鄉橫村段127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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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3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16.6
保證金:
43.3
總坪數:
105.7
坪單價:
2萬/坪
持分地坪:
105.7 坪
總現值:
125.8 萬
拍後增值:
-90.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丙種建築用地
王浩
王浩
法拍專員
經紀業:無
地 址:無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橫山鄉 橫村段 127地號,面積 4,890.7 m2,持分 1/14,216.6 萬
(特定農業區 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4/16,總底價 423萬,保證金 84.6萬,坪單價 4萬/坪,流標
2拍,2025/5/14,總底價 338.4萬,保證金 67.7萬,坪單價 3.2萬/坪,流標
3拍,2025/6/18,總底價 270.7萬,保證金 54.2萬,坪單價 2.6萬/坪,流標
應買,2025/6/26~2025/9/25,總底價 270.7萬,保證金 54.2萬,坪單價 2.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3)
1.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上有多棟未辦所有權第一次 登記之建物占用,其中有懸掛門牌者,其門牌號碼為:新竹縣橫山鄉橫山村蔗 ??
2.
10之
3.
25號,另有一間無門牌 紅磚瓦屋占用,建物未占用土地為空地及雜樹林地。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土 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前述地上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 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 係,拍定後不點交。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trial價。
5.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6.
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 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權利,通知後需待法定期間經過後始 可確定何人得買受。如優先承買權人為何人不明時,須經一定調查並依查得資 料形式認定可能有優先承買權之人。遇有爭執時,須另以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否 訴訟決定優先承買權之有無及權利人為何人。於該訴訟終結前,拍定人之保證 金無法先行退還,亦無法提存,請應買人注意。
7.
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 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 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8.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9.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1.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12.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 機
13.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橫山鄉 橫村段 127地號
4,890.7 m2 × (1/14) × 3,600 元 - 216.6 萬元
= -90.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4
1拍 不點交
96.3 坪 / 253 萬
2025/8/26
1拍 不點交
3,372.5 坪 / 3,074 萬
2025/8/25
1拍 點交
66.5 坪 / 1,340 萬
2025/7/31
1拍 點交
133.8 坪 / 4,026 萬
2025/7/31
1拍 部分點交
2,304.8 坪 / 8,298 萬
2025/7/31
1拍 部分點交
1,825.3 坪 / 3,286 萬
2025/7/31
1拍 部分點交
1,504.9 坪 / 3,425 萬
2025/7/31
1拍 部分點交
1,138.4 坪 / 1,639 萬
2025/8/21
3拍 不點交
7.6 坪 / 67.5 萬
2025/8/20
3拍 不點交
200.1 坪 / 12.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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