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未149

高雄市梓官區茄苳段991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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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27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3.8
保證金:
6.8
總坪數:
17.4
坪單價:
1.9萬/坪
持分地坪:
17.4 坪
總現值:
54 萬
拍後增值:
20.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梓官區 茄苳段 991地號,面積 93.3 m2,持分 961/37200,12.4 萬
2.
高雄市 梓官區 茄苳段 995地號,面積 2,129.3 m2,持分 961/37200,21.4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5/6/11,總底價 65.6萬,保證金 13.2萬,坪單價 3.8萬/坪,流標
2拍,2025/7/2,總底價 52.5萬,保證金 10.5萬,坪單價 3萬/坪,流標
3拍,2025/7/23,總底價 42.1萬,保證金 8.5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應買,2025/7/28~2025/10/27,總底價 42.1萬,保證金 8.5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3)
1.
本件於民國114年2月14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991地號土地係馬路;995地號土地其上有北極宮(嘉展路420號)及
2.
426號建物,其餘為嘉展路434巷2號、6號4號、8號、14號、10號及12號等建物。惟實際使用及建物坐落、占用權源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他項權利設定。
4.
本件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購權,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前或拍定後經法院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5.
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請投標人注意。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均)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6.
據土地謄本所載,本件土地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能辦理分割,且已提供興建農舍,請投標人注意。
7.
依據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民國114年2月20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1431562800號函,995地號土地(重測前:茄苳坑段361─1地號),重測前之舊地號,部分土地領有
8.
高縣建局建管字第06333號(門牌為高雄市梓官區茄典里嘉展路420號)及
9.
梓鄉建字第04659號(門牌為)高雄市梓官區茄典村嘉展路434巷14號)共計2張使用執照,已分別計入前開之建築基地範圍(內含法定空地)。
10.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1.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2.
土地使用分區:991地號土地為鄉村區交通用地、995地號土地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投標時是否變更,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13.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梓官區 茄苳段 991地號
93.3 m2 × (961/37200) × 9,400 元 - 12.4 萬元
= -10.1萬元
2.
高雄市 梓官區 茄苳段 995地號
2,129.3 m2 × (961/37200) × 9,400 元 - 21.4 萬元
= 30.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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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8
1拍 不點交
16.7 坪 / 40 萬
2025/10/8
1拍 不點交
5 坪 / 35 萬
2025/9/17
2拍 不點交
24.2 坪 / 184.8 萬
2025/9/15 ~ 2025/12/14
應買 不點交
34.5 坪 / 57.6 萬
2025/9/23
特拍 不點交
77.1 坪 / 399.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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