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金拍 114士金職一76

臺北市南港區大豐段二小段17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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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7.6
保證金:
3.6
總坪數:
7.7
坪單價:
2.3萬/坪
持分地坪:
7.7 坪
總現值:
11.4 萬
拍後增值:
-6.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保護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北市 南港區 大豐段二小段 178地號,面積 103 m2,持分 1/14,2.7 萬
(保護區。 )
2.
臺北市 南港區 大豐段二小段 187地號,面積 117 m2,持分 1/7,14.2 萬
(保護區。 )
3.
臺北市 南港區 大豐段二小段 189地號,面積 19 m2,持分 1/14,0.7 萬
(保護區。 )
法院筆錄 (7)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民國113年10月15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78地號土地係臺北市南港區舊莊街2段246號至238號前之道路;187地號土地上有同段244號建物占用;189地號土地係同段246號右側之細長小路。上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其所有權人及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4.
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8.
優先承買權之行使:
9.
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10.
187地號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建物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應提出符合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
11.
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土地增值 (3)
1.
臺北市 南港區 大豐段二小段 178地號
103 m2 × (1/14) × 4,500 元 - 2.7 萬元
= 0.6萬元
2.
臺北市 南港區 大豐段二小段 187地號
117 m2 × (1/7) × 4,500 元 - 14.2 萬元
= -6.7萬元
3.
臺北市 南港區 大豐段二小段 189地號
19 m2 × (1/14) × 4,500 元 - 0.7 萬元
= -0.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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