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338地號土地相連,其上長有雜草雜木。據債權人代理人稱: 本件拍賣土地無出租或出借之情形,債務人無單獨占有使用部分,土地共有人 間亦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 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8.
338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西螺都市計畫之道路用地。
9.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 買權(共同投標時,須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 就同標其他標的一併承買。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各共有人就 其共有土地按原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 六、本件拍賣土地,尚無顯著資料顯示遭人堆置或掩埋廢棄物,應買人應先自 行至現場勘察。又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無物之 瑕疵擔保請求權,如有前開情形,買受人亦不得據此聲請撤銷拍定或請求減少 價金,請應買人注意。
10.
是否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不明,拍定人於繳清後始得 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實際欠繳數額,以主管機關核算之數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