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申169

高雄市橋頭區仕豐路仁愛巷14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1拍 不點交 待拍
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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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平房
總底價:
643
保證金:
128.6
總坪數:
14.2
坪單價:
45.3萬/坪
持分地坪:
25.1 坪
公告建坪:
14.2 坪
總現值:
346.4 萬
拍後增值:
-288.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14.2 坪
其他內容:
1層
胡菱如
胡菱如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房屋
地 址:高雄市三民區澄清路455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橋頭區 仕興段 134地號,面積 1,655 m2,持分 553/11700,615 萬
(住宅區 )
2.
高雄市 橋頭區 仕興段 136地號,面積 98 m2,持分 553/11700,20 萬
(人行步道 )
建物 (1)
1.
高雄市橋頭區仕豐路仁愛巷14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建號 1057,持分 1/1,8 萬
第一層:46.92 合計:46.92 (一層(空白))
法院筆錄 (9)
2.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3年12月10日勘測時陳稱本件134地號土地有數棟建物坐落其上,其一為本件標的建物,136地號土地現為道路,標的建物(稅籍編號:
3.
內有大量雜物、傢俱,目前疑似無人居住;另於民國102年8月22日及同年9月30日假扣押查封時,136地號土地為仕豐路仁愛巷之道路,134地號土地上有數間鐵皮屋及未保存登記建物坐落,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134地號土地拍定後抵押權塗銷,其餘標的無抵押權設定。
8.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除本件標的建物外,均不在估價及拍賣範圍內,土地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共有人如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優先購買,如共有人僅能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購買,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另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六、本件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
9.
如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之承租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執行法院或本公司主張優先承買。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1.
本件標的尚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惟實際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12.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4.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橋頭區 仕興段 134地號
1,655 m2 × (553/11700) × 41,737 元 - 615 萬元
= -288.5萬元
2.
高雄市 橋頭區 仕興段 136地號
98 m2 × (553/11700) × 42,999 元 - 20 萬元
= -0.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1拍 不點交
26.1 坪 / 315 萬
2025/7/8
1拍 不點交
25.7 坪 / 300 萬
2025/7/8
1拍 不點交
20.1 坪 / 280 萬
2025/6/18
3拍 不點交
2.9 坪 / 9.6 萬
2025/6/17
特拍 不點交
14.4 坪 / 102.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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