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申183

高雄市橋頭區三仙段83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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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15
保證金:
63
總坪數:
26.1
坪單價:
12.1萬/坪
持分地坪:
26.1 坪
總現值:
113 萬
拍後增值:
-20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陳春壽
陳春壽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183-2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橋頭區 三仙段 838地號,面積 517.7 m2,持分 1/6,31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6)
2.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4年2月19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有一層樓之三合院(門牌號碼為橋頭區三仙路10號)及部分鐵皮屋座落其上,另部分土地為道路,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六、如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之承租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執行法院或本公司主張優先承買。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橋頭區 三仙段 838地號
517.7 m2 × (1/6) × 13,100 元 - 315 萬元
= -2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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