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申164

高雄市杉林區月眉段二小段416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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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0
保證金:
10
總坪數:
47.2
坪單價:
1.1萬/坪
持分地坪:
47.2 坪
總現值:
20.3 萬
拍後增值:
-29.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杉林區 月眉段二小段 4161地號,面積 312 m2,持分 1/2,50 萬
法院筆錄 (11)
2.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3年12月20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4161地號土地上有一磚造建物、鐵皮屋(無門牌)。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拍賣土地上有建物、地上物,建物、地上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土地上之地上物、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意。
9.
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10.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11.
本件土地為重劃區內之耕地,依據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之規定,出售時優先購買權之次序依序為: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鄰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13.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4.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6.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杉林區 月眉段二小段 4161地號
312 m2 × (1/2) × 1,300 元 - 50 萬元
= -29.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8
1拍 不點交
73.4 坪 / 25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187 坪 / 22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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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9.2 坪 / 4.8 萬
2025/7/15
2拍 不點交
10 坪 / 10.4 萬
2025/7/15
2拍 不點交
15.8 坪 / 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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