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建物及增建部分均坐落於本件拍賣土地上,本件拍賣建物現由債務人及其家人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
7.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均係:變更屏東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107‧07‧
8.
第二種住宅區。六、本件拍賣建物之增建部分即暫編3129建號建物,其中0‧61平方公尺占用國有鄰地即同段770─3地號土地(前開國有地管理者係農業部農田水利署),且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得標人應負擔被拆除之危險,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
10.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