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3洪34042一

屏東縣屏東市和興路145巷3號

特拍 不點交 得標 284.3萬
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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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14 週二 下午 01:30
案件種類:
平房
總底價:
281.3
保證金:
56.3
總坪數:
15.6
坪單價:
18.1萬/坪
持分地坪:
130.3 坪
公告建坪:
15.6 坪
總現值:
314.4 萬
拍後增值:
47.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15.6 坪
其他內容:
1層
林俊銘
林俊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林俊銘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屏東市青島街1之1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屏東市 和興段 98地號,面積 1,722.9 m2,持分 1/4,267.3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屏東縣屏東市和興路145巷3號,建號 50,持分 1/4,8.3 萬
1樓層:103.94合計:103.94 (1層竹造)
2.
屏東縣屏東市.,建號 暫編330,持分 1/4,5.7 萬
第1層:102.03合計:102.03
拍賣紀錄 (4)
1拍,2025/5/27,總底價 549萬,保證金 109.8萬,坪單價 35.2萬/坪,流標
2拍,2025/6/17,總底價 439.2萬,保證金 87.9萬,坪單價 28.2萬/坪,流標
3拍,2025/7/8,總底價 351.5萬,保證金 70.3萬,坪單價 22.6萬/坪,流標
應買,2025/7/22~2025/10/21,總底價 351.5萬,保證金 70.3萬,坪單價 22.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債權人及債務人均陳稱係債務人使用,惟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債務人並無特定占有部分,分 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請應買人注意。
2.
地土使用分區係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3.
本件拍賣標的暫編330建號係50建號建物之增建,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 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且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 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與建物合併拍賣,優先承買人主張優先 承買權者,應連同建物一併承買,不得異議;且若是公同共有之共有人需全體一同行使或得其 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惟若本件土地與建物之共有人不同,若均主張優先成買 時,本於土地法第104條,使土地及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合而為一之立法精神,基地共有人無優先 承買權,應以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為主,請應買人注意。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 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 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4.
50建號建物謄本建物標示部登記事項記載:「主要建材:竹造」,惟建物外觀有整修(含屋 頂加蓋鐵皮及牆壁混凝土補強等),可能原建物有一部或全滅失之虞,拍定後不得主張瑕疵擔保 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之。另於賣得價金足 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 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屏東市 和興段 98地號
1,722.9 m2 × (1/4) × 7,300 元 - 267.3 萬元
= 47.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8
1拍 不點交
28.9 坪 / 377 萬
2025/11/19
1拍 不點交
18.9 坪 / 641 萬
2025/11/12
2拍 不點交
37.5 坪 / 253.6 萬
2025/11/12
2拍 不點交
7.6 坪 / 51.2 萬
2025/11/5
2拍 部分點交
109.3 坪 / 1,796.8 萬
2025/11/12
3拍 不點交
99.1 坪 / 104.7 萬
2025/11/18
3拍 點交
35.5 坪 / 576 萬
2025/11/5
3拍 不點交
9.1 坪 / 8.4 萬
2025/11/5
3拍 不點交
3.7 坪 / 14.1 萬
2025/11/12
特拍 不點交
5.6 坪 / 18.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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