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3辰124972二

臺中市烏日區新喀哩段91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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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6 週四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2
保證金:
54
總坪數:
45.9
坪單價:
4萬/坪
持分地坪:
45.9 坪
總現值:
88 萬
拍後增值:
-9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冰炭火
冰炭火
法拍專員
經紀業:日曜天地
地 址:台中市自由路9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中市 烏日區 新喀哩段 911地號,面積 797.6 m2,持分 2/80,25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臺中市 烏日區 新喀哩段 919地號,面積 2,509.8 m2,持分 2/45,136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3.
臺中市 烏日區 新喀哩段 940地號,面積 608.3 m2,持分 4/120,21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4)
4.
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 六、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所載,該3筆土地不相連,其上種植作物,土地
5.
2有部分為道路,惟地上作物不在拍賣範圍內,亦無法得知作物所有權人,請 應買人注意。
6.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占有使用狀況及有無分管均不明,拍定後 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本件係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應就標別其所共有之全部拍賣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 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應買人應注意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能僅 取得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標的。又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 11款所指之耕地,依同條例第33條規定,一般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同 條例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應 於投標時一併提出主管機關出具之許可證明文件,未檢附者投標無效。
7.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 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標別一單獨標價、單獨拍賣,標別二分別標價,合併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 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 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土地增值 (3)
1.
臺中市 烏日區 新喀哩段 911地號
797.6 m2 × (2/80) × 5,800 元 - 25 萬元
= -13.4萬元
2.
臺中市 烏日區 新喀哩段 919地號
2,509.8 m2 × (2/45) × 5,800 元 - 136 萬元
= -71.3萬元
3.
臺中市 烏日區 新喀哩段 940地號
608.3 m2 × (4/120) × 5,800 元 - 21 萬元
= -9.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6
1拍 不點交
5.4 坪 / 37 萬
2025/6/17
2拍 點交
66.8 坪 / 686.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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