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六、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所載,拍賣土地現況供道路使用(溪南路一段100 巷),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就其 共有標的有優先承買權。
8.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 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標別一單獨標價、單獨拍賣,標別二分別標價,合併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 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 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