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與鄰地混 合使用,種植高麗菜。據債權人之代理人稱,前開農作物由債務人種植。本件 拍定後點交,債務人應於拍定後之可收穫時期內自行將地上物收取或遷移,否 則本院將連同地上物一併點交予拍定人;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 院得不點交。
4.
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時,應符合該條例所規定 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應買之 證明。六、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5.
土地屬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所稱之重劃區內耕地,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有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