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3年12月18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稱:新北市五 股區(下同)觀音西段1200地號土地:位於一建物(門牌號碼:凌雲路3段 17號)西方500公尺處,為原始山林,無墓地,有農作物,其上應無建物等 語。惟其等占有使用權源不明,就此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另關於土地 相關形狀、坡度、臨路情形等,尚難以文字予完整描繪,請投標人自行持 地籍圖至現場確認。
3.
本件拍賣標的使用情形難以查明,故拍定後不點交。
4.
依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所示,本件拍賣標的之使用分區,依林口特定區計畫(59年11月30日)為保護區, 非屬公共設施保留地。
5.
另依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北市五股區公所函所示:本件拍賣標的無申 請、核發建築執照資料可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