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3七12460二

臺中市太平區內湖段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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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9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3
保證金:
65
總坪數:
192.1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192.1 坪
總現值:
95.2 萬
拍後增值:
-97.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太平區 內湖段 3地號,面積 2,539.6 m2,持分 1/4,193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6)
1.
本院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本件拍賣土地上有荔枝樹、雜草、藤蔓及一座墳 墓坐落,且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如債務人未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賣得之價金扣除 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及營業稅等優先扣繳之稅款後,足敷清償本件債 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後次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 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3.
上開不動產底價:新臺幣193萬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6.
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 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 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7.
本件拍賣土地以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與拍賣公告不符 請求增減價金。
8.
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標、應提出委任 狀、委任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受任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 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 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格證明,於投標時一併提出。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太平區 內湖段 3地號
2,539.6 m2 × (1/4) × 1,500 元 - 193 萬元
= -97.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1拍 不點交
98.7 坪 / 197.4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4.6 坪 / 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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