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14年4月24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通霄鎮五 里牌段五福小段144地號土地上有1鐵皮建物及數棟坍塌的磚造建物坐落,其他 為雜木林、雜草地;146地號土地為雜木林及數棟建物坐落;210地號土地部分 為路,其他為雜草、雜樹林,另有數棟建物坐落。
3.
114年4月28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之
4.
210地號土地位於通 霄鎮五北里五北社區活動中心南側,其中144地號土地上有廢棄之鐵皮磚造平 房,其於為雜草雜木;146地號土地上有廢棄之土造平房及鐵皮屋頂建物數棟, 其他為雜木林;210地號土地上有其他共有人之建物數棟坐落,一部分為雜草及 道路使用。經查土地無分管契約,無其他租賃關係存在。
5.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三土土地相鄰,其中144地號土地現況雜草 叢生,尚有鐵皮建物及坍塌損壞磚造建物坐落其上;146地號土地現況部分為雜 木林,部分為空地,亦有數棟損壞磚造平房坐落其上;210地號土地現況雜草木 叢生,又有數棟建物(含五里牌段五福小段
6.
166建號)坐落其 上,部分土地為現有巷道之一部。
7.
本件拍賣不含土地上之建物、地上物、農作物等,占有使用情形及土地是 否確無分管約定,均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