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4年4月24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通霄鎮五里牌段 五福小段144地號土地上有1鐵皮建物及數棟坍塌的磚造建物坐落,其他為雜木林、雜 草地;146地號土地為雜木林及數棟建物坐落;210地號土地部分為路,其他為雜草、 雜樹林,另有數棟建物坐落。
2.
114年4月28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之
3.
210地號土地位於通霄鎮 五北里五北社區活動中心南側,其中144地號土地上有廢棄之鐵皮磚造平房,其於為 雜草雜木;146地號土地上有廢棄之土造平房及鐵皮屋頂建物數棟,其他為雜木林;2 10地號土地上有其他共有人之建物數棟坐落,一部分為雜草及道路使用。經查土地無 分管契約,無其他租賃關係存在。
4.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三土土地相鄰,其中144地號土地現況雜草叢 生,尚有鐵皮建物及坍塌損壞磚造建物坐落其上;146地號土地現況部分為雜木林, 部分為空地,亦有數棟損壞磚造平房坐落其上;210地號土地現況雜草木叢生,又有 數棟建物(含五里牌段五福小段
5.
166建號)坐落其上,部分土地為現 有巷道之一部。
6.
本件拍賣不含土地上之建物、地上物、農作物等,占有使用情形及土地是否確無 分管約定,均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