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法院 113仁14030B

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六段262號

1拍 點交 待拍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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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8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65
保證金:
13
總坪數:
7
坪單價:
9.3萬/坪
持分地坪:
3.1 坪
公告建坪:
7 坪
總現值:
11.8 萬
拍後增值:
-18.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6.7 坪
附建坪:
0.3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2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花蓮縣 吉安鄉 五十甲段 793地號,面積 102.3 m2,持分 1/10,30 萬
建物 (2)
1.
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六段262號,建號 166,持分 1/10,20 萬
一層:36.70二層:52.56騎樓:15.90合計:105.16 (住商用、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二層)
2.
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六段262號,建號 查封215,持分 1/10,15 萬
第一層:43.94第二層:43.60第三層:28.99合計:116.53 雨遮(鋼架鐵皮、10平方公尺) (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鋼架鐵皮)
法院筆錄 (3)
1.
本標建物查封時,據第三人黃O珍在場稱係由其與配偶(即共有人)居住使用,債務人未居住 於此,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
2.
查封215建號,屬未具獨立性之增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 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 拆除之風險,風險由拍定人自行負擔。另根據測量成果圖指出,該建物測量總面積共計126.53 平方公尺,其中6.18平方公尺占用鄰地(五十甲段787號),占用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之占用責 任由拍定人自行處理。
5.
拍定後拍賣標的抵押權均塗銷。 六、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本標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 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倘共有人兼具有土地共有人及建物共有人之身分者,則 有優先於僅具有土地或建物共有人之身分主張優先承買,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提出 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須就其擁有應有部份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 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份,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 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土地增值 (1)
1.
花蓮縣 吉安鄉 五十甲段 793地號
102.3 m2 × (1/10) × 11,500 元 - 30 萬元
= -18.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8
1拍 不點交
173 坪 / 382 萬
2025/7/2
1拍 不點交
268.1 坪 / 400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408.3 坪 / 532 萬
2025/7/8
3拍 不點交
20.4 坪 / 12.2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11.5 坪 / 323 萬
2025/6/24
特拍 不點交
687.1 坪 / 87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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