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勤9184

新北市瑞芳區三爪子段魚寮子小段84-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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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3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53
保證金:
50.6
總坪數:
746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746 坪
總現值:
138.1 萬
拍後增值:
-114.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新北市 瑞芳區 三爪子段魚寮子小段 84-1地號,面積 2,725 m2,持分 1/2,14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新北市 瑞芳區 三爪子段魚寮子小段 84-2地號,面積 1,654 m2,持分 1/2,8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3.
新北市 瑞芳區 三爪子段魚寮子小段 84-3地號,面積 553 m2,持分 1/2,2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8)
2.
本件於民國114年4月28日會同債權人代理人、鑑價人員及地政人員至現 場,地政人員現場指界陳稱:新北市瑞芳區三爪子段魚寮子小段84-
3.
84-
4.
84 -3地號,位於新北市瑞芳區魚寮路485號建物東北方約
5.
270公尺處, 土地上均為雜木林,無路可達。本件三筆土地之使用分區均為「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6.
本件係拍賣土地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 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 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 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7.
本標地號皆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但 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標 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11.
本件84-
12.
84-3地號設定抵押權新臺幣50萬,拍定後全部塗銷。
土地增值 (3)
1.
新北市 瑞芳區 三爪子段魚寮子小段 84-1地號
2,725 m2 × (1/2) × 560 元 - 140 萬元
= -63.7萬元
2.
新北市 瑞芳區 三爪子段魚寮子小段 84-2地號
1,654 m2 × (1/2) × 560 元 - 85 萬元
= -38.7萬元
3.
新北市 瑞芳區 三爪子段魚寮子小段 84-3地號
553 m2 × (1/2) × 560 元 - 28 萬元
= -1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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