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3人30106乙

苗栗縣苑裡鎮苑裡坑段水柳坡小段181-16地號

2拍 點交 待拍
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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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7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0.8
保證金:
12.2
總坪數:
131.2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131.2 坪
總現值:
27.3 萬
拍後增值:
-33.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苑裡鎮 苑裡坑段水柳坡小段 181-16地號,面積 1,301 m2,持分 1/3,60.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7/10,總底價 76萬,保證金 15.2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院於113年11月19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181-16地號現況為部 分雜草、雜林地、部分建物佔用(門牌:水坡36-2號),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2.
本件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 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
3.
trial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4.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5.
優先承買權:
6.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7.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 就建物坐落之基地部分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六、分甲、乙標,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賣得價金足以清 償執行費、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賣,縱使拍定,本院亦得撤銷。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苑裡鎮 苑裡坑段水柳坡小段 181-16地號
1,301 m2 × (1/3) × 630 元 - 60.8 萬元
= -33.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7
2拍 點交
305.6 坪 / 132.8 萬
2025/8/7
2拍 點交
15 坪 / 28.8 萬
2025/8/8 ~ 2025/11/7
應買 不點交
0.9 坪 / 54.5 萬
2025/8/13
特拍 不點交
670.9 坪 / 92.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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