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恭21258丁

苗栗縣苑裡鎮苑坑段68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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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1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2
保證金:
10.4
總坪數:
33.7
坪單價:
1.5萬/坪
持分地坪:
33.7 坪
總現值:
15.3 萬
拍後增值:
-36.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苗栗縣 苑裡鎮 苑坑段 680地號,面積 5,070 m2,持分 13/720,16.7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苗栗縣 苑裡鎮 苑坑段 683地號,面積 1,394.8 m2,持分 1/72,35.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3.
苗栗縣 苑裡鎮 苑坑段 1076地號,面積 35 m2,持分 13/720,0.1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交通用地)
法院筆錄 (17)
1.
114年8月19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 稱:查封之680地號土地上為數棟建物、雜林、土地公;683地號土地上為數棟 建物;1076地號土地上為雜林、道路。惟實際情形,投標人仍宜自行查證注 意,上開建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 決。
2.
1076地號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 拍定後不點交。
3.
債權人查報指稱:「680地號地上建物一筆,門牌水坡87號,為土地共有人 所有,另有一座廟宇,為附近居民樂捐機構,無管理者;683地上建物一筆,門 牌水坡
4.
89-
5.
89-2號」,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9.
本件拍賣之680地號土地:
10.
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 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 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11.
查無 三七五租約登記。
12.
1076地號土地:
13.
14.
683地號有建物所有 權人租用基地(須向本件債務人承租)建築房屋,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 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須提出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 件)。
15.
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 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16.
前開優先承買權人之優先購買次序 如下:
17.
租地建屋之建物所有權人。
18.
土地共有人。如其中之優先購買權人 到場應買,則同順序及後順序之優先購買權人無優先購買權。
19.
若優先承 買權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應依同一條件連同合併拍賣且擁有應有 部分或一同承租之其他標的一併承買,不得擇一行使。拍定人對於其餘標的不 得以此為由拒絕應買。
20.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有爭議時,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 標人注意。 六、拍賣之680地號土地設有地上權,該等地上權拍定後均不塗銷,請投標人注 意。
土地增值 (3)
1.
苗栗縣 苑裡鎮 苑坑段 680地號
5,070 m2 × (13/720) × 860 元 - 16.7 萬元
= -8.8萬元
2.
苗栗縣 苑裡鎮 苑坑段 683地號
1,394.8 m2 × (1/72) × 3,800 元 - 35.2 萬元
= -27.8萬元
3.
苗栗縣 苑裡鎮 苑坑段 1076地號
35 m2 × (13/720) × 860 元 - 0.1 萬元
= 0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21
1拍 不點交
66.1 坪 / 39.7 萬
2026/1/21
1拍 點交
3.1 坪 / 29.7 萬
2026/1/21
1拍 不點交
27.1 坪 / 19.6 萬
2026/1/22
2拍 點交
25 坪 / 180 萬
2026/1/22
2拍 點交
28.8 坪 / 152 萬
2026/1/13
3拍 不點交
20.6 坪 / 102.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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