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恭21258乙

苗栗縣苑裡鎮苑坑段670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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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1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9.7
保證金:
6
總坪數:
3.1
坪單價:
9.6萬/坪
持分地坪:
3.1 坪
總現值:
3.9 萬
拍後增值:
-25.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苑裡鎮 苑坑段 670地號,面積 490.2 m2,持分 3/144,29.7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10)
1.
114年8月19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 稱:查封之670地號土地上為建物(水坡85號)。惟實際情形,投標人仍宜自行 查證注意,上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 解決。
2.
本件拍賣之670地號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 交。
3.
債權人查報指稱:「門牌水坡85號,共兩棟兩層連在一起,一為土地共有 人所有,一為土地共有人之母所有」,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6.
本件拍賣之670地號土地:
7.
如有建物所有權人租用基地(須向本件債 務人承租)建築房屋,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須提出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
8.
係拍賣應有部 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 承買權。
9.
前開優先承買權人之優先購買次序如下:
10.
租地建屋之建物所 有權人。
11.
土地共有人。如其中之優先購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順序及後順序 之優先購買權人無優先購買權。
12.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有爭議時,須俟 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 書,請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苑裡鎮 苑坑段 670地號
490.2 m2 × (3/144) × 3,800 元 - 29.7 萬元
= -25.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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