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執行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稱551地號土地位處門牌號碼永豐路295巷9號後段,可能係該建物增建所占用,部分為空地;
3.
591─2兩筆土地相連,591地號土地上坐落無門牌建物,其餘區域種植桂花樹等植物,部分種植菜瓜等短期作物。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上之地上物為共有人種植占用中,無分管契約,請求僅就債務人持分土地執行。
4.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5.
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並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應就本件所拍賣而為其所共有之土地均一併承買,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其餘部分標的仍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7.
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六、551地號土地謄本其他登記事項記載:內有部份法定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