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金拍 114桃金職七33

桃園市龜山區兔子坑段233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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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16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2
保證金:
37
總坪數:
259.2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259.2 坪
總現值:
128.5 萬
拍後增值:
-53.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桃園市 龜山區 兔子坑段 2338地號,面積 2,889.1 m2,持分 1/4,153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桃園市 龜山區 兔子坑段 2430地號,面積 1,075.8 m2,持分 1/8,29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11)
2.
本件僅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據地政人員指稱,
4.
2430地號土地雜草林木叢生,無任何建物及地上物。另據鑑價報告所載,
5.
2430地號土地均不臨路。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由應買人自行查明。
9.
設定他項權利使用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10.
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六、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所指之耕地,依同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一般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三十四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買時,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之許可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法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
11.
本件拍賣土地之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
12.
2430地號均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桃園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13.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法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
14.
刊登於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15.
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狀與受任人之身分證、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縣政
土地增值 (2)
1.
桃園市 龜山區 兔子坑段 2338地號
2,889.1 m2 × (1/4) × 1,500 元 - 153 萬元
= -44.7萬元
2.
桃園市 龜山區 兔子坑段 2430地號
1,075.8 m2 × (1/8) × 1,500 元 - 29 萬元
= -8.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7
1拍 不點交
632.7 坪 / 253.5 萬
2025/7/8
2拍 點交
2,120.5 坪 / 1,397.6 萬
2025/7/2
3拍 不點交
60.8 坪 / 32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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