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 114和4804

新北市泰山區橫窠段45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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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17 ~ 2026/03/1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63
保證金:
113
總坪數:
1,906.5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1,906.5 坪
總現值:
1,953.7 萬
拍後增值:
1,390.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保護區
張宏得
張宏得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泰山區 橫窠段 453地號,面積 78,583 m2,持分 1203/15000,563 萬
(保護區 )
拍賣紀錄 (5)
1拍,2025/8/11,總底價 4,767萬,保證金 954萬,坪單價 2.5萬/坪,停拍
停拍,2025/7/16,停拍
1拍,2025/10/13,總底價 878萬,保證金 176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2拍,2025/11/10,總底價 703萬,保證金 141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3拍,2025/12/8,總底價 563萬,保證金 113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件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453地號位於泰山區泰林路3段330巷1-5號北方10公尺處,其上有應公廟及原始森林,惟實際使用狀況,仍請投標 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 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本件係拍賣上開土地之應有部分,拍定 後不點交。
2.
本件土地屬林口特定區計畫(59年11月30日)之保護區,有新北市泰山區公 所114年4月16日新北泰工字第1142746860號函可稽。使用移轉有無限制拍 賣請逕洽主管機關,拍定後不得以使用移轉受有限制主張撤銷拍定。
3.
本件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如有土地法第104條、第107條規定之地 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
4.
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地 籍圖)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 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5.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 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 交之款項,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6.
上開不動產1宗徵求應買。
7.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5,630,000元。
8.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泰山區 橫窠段 453地號
78,583 m2 × (1203/15000) × 3,100 元 - 563 萬元
= 1,390.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28
2拍 不點交
3.7 坪 / 112 萬
2026/1/27
6拍 點交
1,024.5 坪 / 1,852 萬
2026/1/20 ~ 2026/4/19
應買 不點交
0.1 坪 / 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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