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聖10551十三

新竹縣尖石鄉秀巒段1646地號

特拍 點交 待拍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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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9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
保證金:
0.2
總坪數:
35.5
坪單價:
0萬/坪
持分地坪:
35.5 坪
總現值:
1.2 萬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鴻智
陳鴻智
法拍專員
經紀業:永學堂
地 址:新竹市延平路一段261巷5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尖石鄉 秀巒段 1646地號,面積 470 m2,持分 1/4,1.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8/13,總底價 2萬,保證金 0.4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2拍,2025/9/10,總底價 0萬,保證金 0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3拍,2025/10/8,總底價 1.4萬,保證金 0.3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應買,2025/10/16~2026/1/15,總底價 1.4萬,保證金 0.3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耕地租用之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對承租耕地有優先承買權。
2.
拍賣之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投標人需具備原住民身分,投標時應將證明 文件置入標袋內,或於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且 不許嗣後補正。
3.
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 第三十三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同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 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私 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三十三條但書規定而得承受耕地者,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 明置入標袋內,或於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且不 許嗣後補正)。
4.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 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 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尖石鄉 秀巒段 1646地號
470 m2 × (1/4) × 100 元 - 1.2 萬元
= 0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5
3拍 點交
118 坪 / 3.6 萬
2025/11/5
3拍 點交
275.3 坪 / 8.7 萬
2025/11/5
3拍 點交
447.7 坪 / 13 萬
2025/11/5
3拍 點交
387.2 坪 / 11.6 萬
2025/11/5
3拍 點交
2,175 坪 / 62.9 萬
2025/11/19
特拍 不點交
43.1 坪 / 1.7 萬
2025/11/19
特拍 點交
52.9 坪 / 1.7 萬
2025/11/19
特拍 不點交
537.7 坪 / 15.6 萬
2025/11/19
特拍 點交
395.5 坪 / 11.6 萬
2025/11/19
特拍 不點交
370.6 坪 / 1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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