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育14522一

高雄市大樹區大庄段104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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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10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91.6
保證金:
98.4
總坪數:
351.1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351.1 坪
總現值:
243.7 萬
拍後增值:
-247.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礦業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大樹區 大庄段 104地號,面積 599.6 m2,持分 1/1,253.5 萬
(特定農業區 礦業用地)
2.
高雄市 大樹區 大庄段 106地號,面積 560.9 m2,持分 1/1,238.1 萬
(特定農業區 礦業用地)
拍賣紀錄 (5)
1拍,2025/8/5,總底價 18,490萬,保證金 3,698萬,坪單價 6.3萬/坪,停拍
停拍,2025/7/16,停拍
1拍,2025/9/9,總底價 960萬,保證金 192萬,坪單價 2.7萬/坪,流標
2拍,2025/10/14,總底價 768萬,保證金 153.6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3拍,2025/11/11,總底價 614.4萬,保證金 122.9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3月14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大庄段104地號及10 6地號土地相連,其上有鋼構地上物、部分水泥平台占用,並有部分為道路、雜 樹。另據民國114年4月2日之鑑價報告所載,104地號及106地號土地未臨路,惟 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3.
本件拍賣土地上有地上物,地上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土地上之地上 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 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 標人注意。 六、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104及106地號土地未臨路,須由鄰地出入,將來如有通行權之爭執, 請依實體判決為準,請投標人注意。
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大樹區 大庄段 104地號
599.6 m2 × (1/1) × 2,100 元 - 253.5 萬元
= -127.6萬元
2.
高雄市 大樹區 大庄段 106地號
560.9 m2 × (1/1) × 2,100 元 - 238.1 萬元
= -120.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10
1拍 不點交
19.7 坪 / 100 萬
2026/3/10
2拍 不點交
535 坪 / 720 萬
2026/3/10
特拍 不點交
1,331.5 坪 / 7,198.8 萬
2026/3/10
特拍 不點交
1,271.3 坪 / 1,776.7 萬
2026/3/10
特拍 不點交
637.8 坪 / 568.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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