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936地號土地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有建物座落(門牌:民雄鄉福興村7 鄰新興8號),部分巷道。據債務人之父親在場稱:無出租,僅使用。經通知債 務人其未表示意見,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 2.936地號土地據鑑價報告指出,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3.936地號土地設有地上權供第三人建築房屋,拍定後不點交。4.936地號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 理,該部分拍定後亦不點交。
6.
本案分3標拍賣。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否則即按標別依序 開標。當拍賣標的之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稅捐及債權額時,其餘各標 雖達底價亦不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
7.
936地號土地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之。 六、936地號土地設有地上權,拍定後不塗銷且不點交。若地上權人於土地上實 際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 (土地法第10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