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助公843

臺南市鹽水區岸南段6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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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6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7
保證金:
3.4
總坪數:
14.1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14.1 坪
總現值:
7.5 萬
拍後增值:
-9.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鹽水區 岸南段 67地號,面積 1,308 m2,持分 1/28,17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11)
2.
本件於114年4月14日現場查封時,經會同地政指界人員指出查封土地之位 置及範圍:部分空地,部分有三合院(門牌號碼:台南市鹽水區溪洲寮12號)坐 落;另依鑑價報告所載,現況有未登記建物、豬舍坐落。實際占有使用情形, 應買人及投標人請自行查證。
3.
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該土地上之建物、地上物、工作物、農作物 或定著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且土地共有人間,有無訂立分管協議不 明。倘拍定後,土地與建物、地上物、工作物、農作物或定著物等間之各項法 律權利義務關係(含占用權源)等,均由拍定人自行處理,請應買人及投標人 注意。
4.
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8.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其共有之不動產有優先承買權。
9.
本件拍賣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 項之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惟建物所有人須提出相關資料證明其符合優先承 買權。上開所有權人是否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優先承 買權,請投標人及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證。嗣後如有爭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 為準。 六、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及占有法律關係不明,且不在拍賣範圍 內,應買人請特別注意自行查明;又上開建物如為債務人所有,應買人應特別 注意民法第425條之
10.
民法第838條之1第1項、第876條關於推定租賃關係、法 定地上權之相關規定。
11.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 保責任,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12.
拍定人(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 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 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查明。
16.
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第四號標匭內。公股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鹽水區 岸南段 67地號
1,308 m2 × (1/28) × 1,600 元 - 17 萬元
= -9.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6
1拍 不點交
101.8 坪 / 95 萬
2025/8/6
1拍 不點交
6.8 坪 / 27 萬
2025/8/19
1拍 不點交
68.2 坪 / 510 萬
2025/7/30
1拍 不點交
2.1 坪 / 45 萬
2025/8/12
1拍 不點交
13.4 坪 / 50 萬
2025/7/23
1拍 不點交
28.8 坪 / 94.3 萬
2025/7/29
1拍 不點交
22 坪 / 40 萬
2025/7/30
2拍 不點交
466.2 坪 / 165.6 萬
2025/8/13
3拍 不點交
61.1 坪 / 6.7 萬
2025/7/23
3拍 不點交
46.3 坪 / 76.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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