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民國114年2月19日勘測時,標的建物有增建,屋況同民國113年2月21日勘測時之情形,屋內有漏水並牆壁有龜裂,據債務人於民國113年2月21日勘測時陳稱其居住期間無非自然死亡之情事,頂樓有擺設神明桌,牆壁已遭煙燻嚴重泛黃並有壁癌,其時由其與父親居住使用中,現據在場之房仲稱債務人已委其賣屋,另據債權人具狀查報執行標的目前空置中,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編號2之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六、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8.
本件標的尚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惟實際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1.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