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382

臺南市學甲區東陽段638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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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10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0.8
保證金:
6.2
總坪數:
10.2
坪單價:
3萬/坪
持分地坪:
10.2 坪
總現值:
40 萬
拍後增值:
9.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學甲區 東陽段 638地號,面積 269.2 m2,持分 1/8,30.8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4)
1拍,2025/8/6,總底價 60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5.9萬/坪,流標
2拍,2025/8/27,總底價 48萬,保證金 9.6萬,坪單價 4.7萬/坪,流標
3拍,2025/9/17,總底價 38.4萬,保證金 7.7萬,坪單價 3.8萬/坪,流標
應買,2025/9/22~2025/12/21,總底價 38.4萬,保證金 7.7萬,坪單價 3.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拍賣土地為道路,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六、拍賣標的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使用上或取得上限制或有無非拍賣之地上物坐落等情事,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向地方或中央主管機關查明釐清,並應自行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4.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7.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學甲區 東陽段 638地號
269.2 m2 × (1/8) × 11,898 元 - 30.8 萬元
= 9.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24
1拍 不點交
9 坪 / 60 萬
2025/12/17
2拍 部分點交
38.7 坪 / 40 萬
2025/12/31
2拍 點交
44 坪 / 557.6 萬
2025/12/24
2拍 不點交
28.6 坪 / 624 萬
2025/12/17
6拍 不點交
26.1 坪 / 143.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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