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388地號土地位於門牌碼新北市深坑區旺耽路12之1號東南方約12公尺處,上為雜木林且坐落2座墓地,鄰近道路。上開地上物占有使用權源不明,須拍定人自行釐清,請應買人注意。
3.
388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之農牧用地,按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該地為耕地,次按同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僅拍賣土地應有部分,不及於其上地上物,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本件拍賣標的物倘非共有人拍定,須相當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嗣程式完備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5.
分別標價,分甲、乙標依序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8.
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費用、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