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94地號位於深坑區深南路117號建物西方約48公尺處之 農耕地;611地號位於深坑區深南路158-1號建物西南方31公尺處之雜木林;620 地號位於深坑區深南路158-1號建物西北方約27公尺處之雜木林。
2.
620地號皆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按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 1點規定,該地為耕地,次按同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 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 不在此限。」,請應買人注意。
3.
620地號土地所有權全部,拍定後依現況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