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 113辛13788一

新北市深坑區土庫段崩山小段2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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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14 週一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4
保證金:
6.8
總坪數:
48.7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48.7 坪
總現值:
30.6 萬
拍後增值:
-3.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蘇千晴
蘇千晴
法拍專員
經紀業:陳朱平建築師事務所
地 址:新北市蘆洲區水湳街8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深坑區 土庫段崩山小段 23地號,面積 2,173 m2,持分 1/20,23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新北市 深坑區 土庫段崩山小段 279地號,面積 1,048 m2,持分 1/20,11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5)
2.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標的23地號位於深坑區深南路77號建物 東北方約32公尺處之雜木林;標的279地號位於深坑區深南路77號建物西北 方約35公尺處之雜木林,其土地使用分區均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3.
本件拍賣標的
4.
279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按農業發展 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該地為耕地,次按同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 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 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倘非共有人之一應買拍 得,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提出其為共 有人之證明文件,並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 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 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 受或承買。
6.
本件拍賣標的物倘非共有人拍定,須相當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 嗣程序完備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深坑區 土庫段崩山小段 23地號
2,173 m2 × (1/20) × 1,900 元 - 23 萬元
= -2.4萬元
2.
新北市 深坑區 土庫段崩山小段 279地號
1,048 m2 × (1/20) × 1,900 元 - 11 萬元
= -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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