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4卓41633

台中市清水區海濱路272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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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23 週二 下午 01: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369.5
保證金:
110.9
總坪數:
73
坪單價:
5.1萬/坪
持分地坪:
5.7 坪
公告建坪:
73 坪
總現值:
24.1 萬
拍後增值:
-67.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70.8 坪
附建坪:
2.2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3層
林文宏
林文宏
法拍專員
經紀業:連發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朝馬七街2-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中市 清水區 海濱段 418-4地號,面積 7 m2,持分 1/1,33.9 萬
2.
臺中市 清水區 海濱段 419-3地號,面積 12 m2,持分 1/1,58.1 萬
建物 (1)
1.
台中市清水區海濱路272號,建號 840,持分 1/1,277.5 萬
第1樓層:93.35第2樓層:93.35第3樓層:47.31合計:234.01 陽台7.38 (住家用、加強磚造、3層樓房)
法院筆錄 (5)
6.
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7.
拍賣土地相鄰,土地形狀呈不規則型,現況上有拍賣建物,拍賣建物屬未辦保存登記建 物,為加強磚造三層樓房,據第三人陳衍鈞稱拍賣建物由其居住使用,茲因第三人陳衍鈞非屬 與債務人(設籍桃園)共同生活而同居一家之人,依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五十七
8.
規定,拍定後不點交。第三人陳衍鈞稱拍賣建物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火災、水 災、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惟實際上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火災、水 災、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審慎投標,以免受 損,若拍賣標的有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請關係人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 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 權,不得於拍定後據此請求撤銷拍定。 六、未保存登記建物或增建部分,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 增建或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且債權人、債務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 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9.
840建號建物其中194.71平方公尺占用鄰地418-
10.
419-2地號土地,得標人應自行負擔被鄰 地所有人請求拆除之危險。
土地增值 (2)
1.
臺中市 清水區 海濱段 418-4地號
7 m2 × (1/1) × 12,700 元 - 33.9 萬元
= -25萬元
2.
臺中市 清水區 海濱段 419-3地號
12 m2 × (1/1) × 12,700 元 - 58.1 萬元
= -42.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9
1拍 點交
88.9 坪 / 997.5 萬
2025/7/30
1拍 不點交
3.3 坪 / 20.9 萬
2025/8/12
1拍 點交
16.3 坪 / 786.3 萬
2025/9/2
3拍 不點交
31.2 坪 / 432.5 萬
2025/8/14
3拍 不點交
2.7 坪 / 7.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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