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金拍 114中金職同154

臺中市烏日區湖日段16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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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3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4
保證金:
9.8
總坪數:
3
坪單價:
10.7萬/坪
持分地坪:
3 坪
總現值:
38.8 萬
拍後增值:
6.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中市 烏日區 湖日段 164地號,面積 85 m2,持分 5/144,9 萬
(道路用地 )
2.
臺中市 烏日區 湖日段 165地號,面積 202.5 m2,持分 5/144,23.4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6)
6.
他項權利:無。
7.
依地政人員指界、估價報告書及前案拍賣公告記載,
8.
165地號土地相連,164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道路用地,現況為烏日區三民街31巷1號建物前方之巷道;165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第三種住宅區,部分為烏日區三民街41巷
9.
12號建物前方之水泥空地,部分為未在本次拍賣範圍內之烏日區三民街41巷
10.
22號建物所占用,茲因本件拍賣土地均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建物權利歸屬及占有使用情形均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六、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
11.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
土地增值 (2)
1.
臺中市 烏日區 湖日段 164地號
85 m2 × (5/144) × 31,400 元 - 9 萬元
= 0.3萬元
2.
臺中市 烏日區 湖日段 165地號
202.5 m2 × (5/144) × 42,000 元 - 23.4 萬元
= 6.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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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8/13
1拍 點交
18 坪 / 45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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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17.1 坪 / 325.9 萬
2025/8/13
3拍 不點交
214.1 坪 / 1,027.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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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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