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823地號為雜林:因土地面積甚大,地政指界容有誤差或遺漏,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2.
本件僅拍賣土地,有無地上物占用之情形仍應以鑑界實際範圍為準,並因係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債務人現實占用情形,拍定後不點交。另土地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有無臨路,曾否協議價購,或使用上有無其他限制(如是否已符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役關係或有其他原因致無法用以容積移轉或交換等等),請投標人注意並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
4.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柒萬陸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者為優先,如無法辨別先後時,以抽籤決定之。
5.
本件標的物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