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3宙148590

桃園市大園區聖德段811地號

2拍 不點交 停拍 其他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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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1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40
保證金:
288
總坪數:
1,065.5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1,065.5 坪
總現值:
1,761.1 萬
拍後增值:
321.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桃園市 大園區 聖德段 811地號,面積 4,224.7 m2,持分 5/6,1,280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桃園市 大園區 聖德段 813地號,面積 2 m2,持分 5/6,160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6/2/11,總底價 1,800萬,保證金 360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停拍,2026/3/18,停拍
法院筆錄 (5)
1.
依本院114年2月13日查封筆錄地政人員指界情形所載,本件拍賣標的均為 農地,係有翻土跡象且已放水之稻田,尚未耕種。因雜草、樹木障礙過多 無法步行靠近。另依前案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28483號查封筆錄地政人員 指界稱本件拍賣標的為袋地。就現況情形則請應買人自行確認,以上查封 指界情形供應買人參考。本件係拍賣債務人之應有部分,且拍賣標的土地 種植之人及種植權源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3.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係屬 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定義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應買,但符合農業發 展條例第34條之情形者應提出證明文件始得應買。六、本件拍賣土地應有部分,不包含土地上之經濟作物、非經濟作物、建物、 定著物等,且作物、建物、定著物之占有使用權源不明,其占有使用關係 及拍定後之相關權利義務關係,均由拍定人自行處理。
4.
本件拍賣土地上之耕作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7條或民法第460條之1第1 項之優先承買權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本院陳明,其順位優先於 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5.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買受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且本件拍賣不動產 面積、位置以地政機關登記為準,如經重測而有變動,則以重測後之登記 為準,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位置與 公告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2)
1.
桃園市 大園區 聖德段 811地號
4,224.7 m2 × (5/6) × 5,000 元 - 1,280 萬元
= 480.3萬元
2.
桃園市 大園區 聖德段 813地號
2 m2 × (5/6) × 5,000 元 - 160 萬元
= -159.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26
2拍 點交
64.5 坪 / 1,376 萬
2026/4/16
3拍 不點交
83.1 坪 / 384.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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