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734地號位於溪海路455巷標誌下方水溝,部分為道路;723地號為水溝及道路,路面上有雜樹;758地號部分為既成道路,部分為水溝;761地號為水溝,上覆蓋雜草:因土地面積甚大,地政指界容有誤差或遺漏,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3.
本件僅拍賣土地,有無地上物占用之情形仍應以鑑界實際範圍為準,並因係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債務人現實占用情形,拍定後不點交。另土地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有無臨路,曾否協議價購,或使用上有無其他限制(如是否已符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役關係或有其他原因致無法用以容積移轉或交換等等),請投標人注意並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
8.
本件標的物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數筆共有不動產合併拍賣時,如共有人結構不同,其中共有人僅得對其有共有持分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且應就有共有持分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部分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