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3竹91379

高雄市仁武區安樂二街37號

1拍 點交 待拍
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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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9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3,140
保證金:
628
總坪數:
76.3
坪單價:
41.2萬/坪
持分地坪:
65 坪
公告建坪:
76.3 坪
總現值:
451.5 萬
拍後增值:
-2,608.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76.3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陳賢政
陳賢政
法拍專員
經紀業:陳賢政
地 址:高雄市前鎮區中華五路76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仁武區 仁營段 876地號,面積 215 m2,持分 1/1,3,060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仁武區安樂二街37號,建號 132,持分 1/1,50 萬
1層:372層:50騎樓:13合計:100.0 (住商用、2層樓加強磚造)
2.
高雄市仁武區同上建物未保存登記部分,建號 1567,持分 1/1,30 萬
1層:77.22層:22.493層:22.494層:30合計:152.18
法院筆錄 (6)
2.
如備註欄所示。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2月19日查封時,該屋牆壁有壁癌。據債務人陳慧玲在場稱,該 屋目前為伊自住,無非自然死亡之情形,一樓有漏水。復據債權人於民國114年6月12日具狀陳 報,除債務人陳慧玲現正居住使用拍賣標的之外,包含伊在內之其他四人皆早已搬離,並無占 有使用之狀況。又據鄰地874地號土地所有權人方○隆具狀陳報,當初是父親留下來之路地,供 通行使用,無繳納稅金,無租賃於任何人使用,伊不認識本件債權人及債務人。鄰地874地號土 地之另所有權人方○輝亦於民國114年6月30日具狀陳報,874地號與拍賣標的無租賃關係。惟實 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本件係變價分割拍賣共有物,依據民法第824條第7項之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 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無公告應買程序。又本件土地共有人與建物共有人均相同,如共有人欲行使優先承購權時,應 依拍賣條件連同本件土地及建物一併承買,不得選擇其中部分買受,請投標人注意。
8.
1567建號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又據謄本所 載,上開建物尚有8平方公尺使用鄰地874地號。如無合法坐落權源,該占用部分建物將來恐有 被訴請拆除之虞,請投標人注意。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 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包含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凶宅、危樓...等),不得於拍定後主 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仁武區 仁營段 876地號
215 m2 × (1/1) × 21,000 元 - 3,060 萬元
= -2,608.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9
1拍 不點交
3.3 坪 / 60 萬
2025/8/19
1拍 不點交
2.6 坪 / 47 萬
2025/8/12
1拍 不點交
77.4 坪 / 1,500 萬
2025/8/13
3拍 不點交
17.6 坪 / 179.2 萬
2025/9/16
特拍 點交
22.6 坪 / 474 萬
2025/8/12
特拍 點交
154 坪 / 2,450 萬
2025/8/12
特拍 不點交
4.8 坪 / 2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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