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法院 114平8992

南投縣竹山鎮溫水段53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5.5
  • 10 點閱
  • 0 列管
  • 2025/8/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4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5
保證金:
1.1
總坪數:
2.2
坪單價:
2.4萬/坪
持分地坪:
2.2 坪
總現值:
4.5 萬
拍後增值:
-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南投縣 竹山鎮 溫水段 535地號,面積 251.2 m2,持分 1/126,1.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南投縣 竹山鎮 溫水段 535-6地號,面積 163.1 m2,持分 1/30,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4)
2.
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535地號土地部分為巷道,部分空 地;535-6地號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為建物坐落,部分巷道。加油站距離本件 拍賣之土地約20公尺。債權人陳報土地為共有人使用,無分管等語。拍賣之土 地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6.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7.
本件僅就土地之應有部分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均未一併拍賣,拍定後地 上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六、拍賣之土地均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 優先承買權。惟本件係合併拍賣,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本件所拍賣 而為其所共有之土地一併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就其中一筆為之;但主張優 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土地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 定人或承受人仍須就其餘未經共有人聲明優先承買之部分買受或承受。
8.
本件拍賣之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地上物占用之情形應買人應自 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人應 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土地增值 (2)
1.
南投縣 竹山鎮 溫水段 535地號
251.2 m2 × (1/126) × 6,100 元 - 1.5 萬元
= -0.3萬元
2.
南投縣 竹山鎮 溫水段 535-6地號
163.1 m2 × (1/30) × 6,100 元 - 4 萬元
= -0.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20
1拍 不點交
11 坪 / 42.5 萬
2025/8/20
2拍 不點交
13.5 坪 / 29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南投縣竹山鎮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