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未151

高雄市鳥松區仁美段463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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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24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8
保證金:
9.6
總坪數:
7.9
坪單價:
6萬/坪
持分地坪:
7.9 坪
總現值:
61 萬
拍後增值:
1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陳春壽
陳春壽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183-2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高雄市 鳥松區 仁美段 463地號,面積 46.9 m2,持分 4/30,12 萬
(道路用地 )
2.
高雄市 鳥松區 仁美段 465地號,面積 91.6 m2,持分 4/30,24 萬
(道路用地 )
3.
高雄市 鳥松區 仁和段 288-1地號,面積 58.6 m2,持分 4/30,12 萬
(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1)
1拍,2025/9/3,總底價 60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7.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如備註。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標的土地分別於民國93年4月15日、7月6日假扣押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界結果,288─
4.
465地號土地均為(既成)道路。本院復於民國114年1月8日再執行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63地號土地上有建物乙棟(無門牌),465地號土地上有部分建物、部分空地,288─1地號土地上為空地(有無建物占用需鑑界後始得確定),又債權人代理人表示系爭土地為共有人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均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均不點交。各該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購買。如共有人僅能就本件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5.
465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6.
465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均不點交。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3)
1.
高雄市 鳥松區 仁美段 463地號
46.9 m2 × (4/30) × 23,200 元 - 12 萬元
= 2.5萬元
2.
高雄市 鳥松區 仁美段 465地號
91.6 m2 × (4/30) × 23,200 元 - 24 萬元
= 4.3萬元
3.
高雄市 鳥松區 仁和段 288-1地號
58.6 m2 × (4/30) × 23,200 元 - 12 萬元
= 6.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22
1拍 點交
33.3 坪 / 582 萬
2025/10/15
2拍 不點交
15.3 坪 / 124 萬
2025/10/22
2拍 點交
35.7 坪 / 376 萬
2025/10/8
3拍 不點交
58.6 坪 / 563.2 萬
2025/10/8
3拍 不點交
151 坪 / 1,452.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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