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於民國114年7月3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不在場,據到場之地政人員指界 稱:「?冬瓜寮坑小段
22.
55-2地號:均位於以新北市平 溪區消防分隊第六大隊所在地為基準點,向東南方延伸1000公尺、向西南方延 伸1200公尺、向南方延伸1600公尺所圍成之扇形面積內,其上均為雜木林,無 路可達。?石底小段80-1地號:為門牌號碼『新北市平溪區石底街100號』房屋 (以下簡稱100號房屋)坐落基地。?石底小段78地號:位於100號房屋北方約1 40公尺處,其上為雜木林,無路可達。?石底小段80地號:位於100號房屋西北 方約30公尺處,目前作為柏油道路使用。」等語。 依據土地登記謄本記載,本件拍賣之新北市平溪區石底段冬瓜寮坑小段
24.
48地號土地上,分別有同段229建號(坐落於25地號)、227建號(坐落 於28地號)、224建號、228建號(以上均坐落於37地號)、230建號(坐落於48 地號)佔用。 本件僅拍賣34筆土地。上揭100號房屋、229建號、227建號、224建號、228建 號、230建號均非本件拍賣標的;又倘系封土地上另有其他定著物、農林經濟作 物,亦非本件拍賣標的。拍定後,上開100號房屋、229建號、227建號、224建號、228建號、230建號及其他定著物、農林經濟作物與系封土地間之占有使用 收益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 依據民國114年7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稱:「土地臨街面正面寬度:除石底小段80-1地號臨4公尺寬通路、及石底小段80地號部分面積為道路使用外,其他土地無 路可達(未臨路)。以新北市平溪區靜安路二段289號建物(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第六救災救護大隊平溪分隊)為參考位置,距菁桐國小約0.7公里、距平溪國小 約1.9公里。土地使用分區包含:森林區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遊憩用地及丙種 建築用地。地區未來發展潛力:緩慢成長。」等語。 依據鑑價報告提出之現場照片所示,石底小段80地號土地上,目前路面有鋪設 柏油,現供人車通行,是否已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應買人於投標前,應 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確認。又拍定後,倘有通行權(地役權)爭議,悉由拍定 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