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聖6942丙

新竹市南興段476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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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7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
保證金:
1.8
總坪數:
5.4
坪單價:
1.7萬/坪
持分地坪:
5.4 坪
總現值:
5.9 萬
拍後增值:
-3.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陳鴻智
陳鴻智
法拍專員
經紀業:永學堂
地 址:新竹市延平路一段261巷5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市 南興段 476地號,面積 89.6 m2,持分 1/5,9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11)
2.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trial賣之土地為雜樹林地。本件係拍賣債 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 證,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不動產共分四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 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 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7.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權利,通知後需待法定期間經過後始 可確定何人得買受。如優先承買權人為何人不明時,須經一定調查並依查得資 料形式認定可能有優先承買權之人。遇有爭執時,須另以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否 訴訟決定優先承買權之有無及權利人為何人。於該訴訟終結前,拍定人之保證 金無法先行退還,亦無法提存,請應買人注意。
8.
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 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 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9.
依本院調查結果及鑑價報告記載,並無資訊可認定拍賣之建物為海砂屋、 輻射屋,或有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 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實際現況仍請應買人自行查證。
10.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11.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2.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 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 買人應自行注意。
13.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14.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 機
15.
土地增值 (1)
1.
新竹市 南興段 476地號
89.6 m2 × (1/5) × 3,300 元 - 9 萬元
= -3.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17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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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18
1拍 不點交
867.4 坪 / 1,145 萬
2025/10/14
1拍 不點交
161.6 坪 / 243 萬
2025/9/17
2拍 點交
127.4 坪 / 58.5 萬
2025/9/15
1拍 不點交
18.2 坪 / 75 萬
2025/8/28 ~ 2025/11/27
應買 不點交
58.5 坪 / 67.8 萬
2025/8/28 ~ 2025/11/27
應買 不點交
298.3 坪 / 343.7 萬
2025/9/30
3拍 不點交
56.6 坪 / 235.5 萬
2025/9/22
特拍 不點交
52.3 坪 / 15.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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