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曾34017八

新竹市延壽段906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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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8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4
保證金:
4.5
總坪數:
11.9
坪單價:
1.9萬/坪
持分地坪:
11.9 坪
總現值:
9.1 萬
拍後增值:
-13.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市 延壽段 906地號,面積 2,523.6 m2,持分 1/64,22.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12/24,總底價 28萬,保證金 5.6萬,坪單價 2.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雖似有道路可進入,惟該道 路狹小且雜草叢生,執行期日難以將道路清理至可通行狀態,故未進入土地。 而依前案(113年度司執字第6920號)地政人員提供之航照圖顯示,土地上疑似 有一棟未辦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建物占用,建物未占用部分土地為雜樹林地。 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前述地 上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 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 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
3.
本件拍定後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權利,通知後需待法定期間經過後始 可確定何人得買受。如優先承買權人為何人不明時,須經一定調查並依查得資 料形式認定可能有優先承買權之人。遇有爭執時,須另以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否 訴訟決定優先承買權之有無及權利人為何人。於該訴訟終結前,拍定人之保證 金無法先行退還,亦無法提存,請應買人注意。
4.
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 第三十三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同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 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私 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三十三條但書規定而得承受耕地者,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 明置入標袋內,或於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且不 許嗣後補正)。
5.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 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 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新竹市 延壽段 906地號
2,523.6 m2 × (1/64) × 2,300 元 - 22.4 萬元
= -13.3萬元
鄰近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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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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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 坪 / 98.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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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點交
22.5 坪 / 43.2 萬
2026/1/28
2拍 不點交
27 坪 / 51.2 萬
202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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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13.5 坪 / 24.8 萬
2026/1/28
2拍 不點交
113 坪 / 198.4 萬
2026/1/28
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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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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