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查封時債務人家屬蔡0芬在場表示該屋為債務人自住使用,無出租出借,無特殊影響交易情事。 另於測量時債務人蔡麗月在場表示677地號除房屋座落部分外,尚有一樓後院空地等情。以上等 情本院不為實體判斷,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拍定後建物及677地號空地部分點交。本件拍賣範圍 包含一切附屬建物,均屬主建物之範圍,另屋內之動產非拍賣範圍,拍定人須配合本院之點交 時程及後續遺留物之保管及拍賣程序,請應買人注意。
3.
原所有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或管理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 關單位協商。 六、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 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