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658地號據地政人員指稱現為雜木林。│
3.
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其與土 地間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7.
本件拍賣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 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 意。
8.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使用編定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私法人不得 承買,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 機構投標時,應於投標時提出該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文件,與投標書一 併投入標匭,否則投標無效。 六、本件標的有無經協議價購或徵收等情事不明,請由應買人自行與相關單位 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