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荒4304一

屏東縣高樹鄉光復路10號

3拍 點交 待拍
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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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列管
  • 2025/10/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1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380.8
保證金:
76.2
總坪數:
108.9
坪單價:
3.5萬/坪
持分地坪:
102.3 坪
公告建坪:
108.9 坪
總現值:
111.6 萬
拍後增值:
-86.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108.9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高樹鄉 廣興段 1100地號,面積 338.1 m2,持分 1/1,198.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屏東縣高樹鄉光復路10號,建號 48,持分 1/1,112 萬
1層:99.86騎樓:6.00合計:105.86 (1層加強磚造)
2.
屏東縣高樹鄉光復路10號,建號 暫122,持分 1/1,70.4 萬
1層:148.242層:105.86合計:254.1 (2層)
拍賣紀錄 (2)
1拍,2025/9/9,總底價 595萬,保證金 119萬,坪單價 5.5萬/坪,流標
2拍,2025/9/30,總底價 476萬,保證金 95.2萬,坪單價 4.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件拍賣標的現為空屋(處於待裝潢狀態),拍定後依照現況點交。
2.
本件暫編122建號部分為作為車棚、倉庫使用,另有部分佔用鄰地1102地號(第一層7.12平方公尺),又1102地號並不在本件拍賣範圍,拍定後需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請應買人注意。且如 係無權占用第三人土地,嗣後亦有可能遭土地所有權人訴請拆屋還地,請應買人注意。
3.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 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相關機關詢 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4.
本件拍賣標的有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 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或「投標 前」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 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六、本件拍賣標的暫編122建號有部分(第一層7.12平分公尺)坐落於鄰地1102地號上,使用1102地號 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1102地號非在本件拍賣範圍之內,拍定後拍定人應自行與1102地號所有權 人洽商相關事宜。
5.
本件拍賣標的暫編122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 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6.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 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7.
本件拍賣標的若於拍定前,已有債權人之撤回狀送達本院而生撤回效力或其他應停止執行之裁 定,惟因公文遞送流程之故無法即時審查,致無法立即停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拍定人之保 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之。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 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 定,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高樹鄉 廣興段 1100地號
338.1 m2 × (1/1) × 3,300 元 - 198.4 萬元
= -86.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29
1拍 不點交
27.5 坪 / 20 萬
2025/10/29
1拍 不點交
60.7 坪 / 43 萬
2025/10/29
1拍 不點交
10.7 坪 / 5.4 萬
2025/10/29
1拍 不點交
17.4 坪 / 12 萬
2025/10/29
1拍 不點交
38.3 坪 / 29 萬
2025/10/29
1拍 不點交
155.5 坪 / 94 萬
2025/10/29
1拍 不點交
21 坪 / 13 萬
2025/10/29
1拍 不點交
35.4 坪 / 18 萬
2025/11/5
2拍 不點交
1.1 坪 / 6.4 萬
2025/10/28
1拍 不點交
50.1 坪 / 4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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