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4雲金職雨213

雲林縣斗南鎮信義路165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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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7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平房
總底價:
204.8
保證金:
41
總坪數:
15.6
坪單價:
13.1萬/坪
持分地坪:
20.9 坪
公告建坪:
15.6 坪
總現值:
63.9 萬
拍後增值:
-103.6 萬
主建坪:
15.6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1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斗南鎮 東仁段 612地號,面積 1,384 m2,持分 1/20,167.5 萬
建物 (2)
1.
雲林縣斗南鎮信義路165號,建號 114,持分 1/3,11 萬
一層:42.26 合計:42.26 (住家用、一層磚造)
2.
雲林縣斗南鎮信義路165號,建號 453,持分 1/3,26.3 萬
第一層:112.37 合計:112.37 (住宅、鐵皮、石棉)
法院筆錄 (5)
2.
據地政人員指界時稱,114建號建物坐落基地為東仁段612地號土地,612地號土地上有數棟建物坐落、空地、雜草、雜樹,141建號建物房屋前後均為增建(暫編為453建號);據債務人家屬在場稱建物有漏水情事,並稱建物現由家屬使用,無出租、出借之情形。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之法律關係請自理,故拍定後不點交。
3.
本案拍賣建物據債務人家屬稱建物有漏水情形,除上開情形外尚無顯著資料顯示拍賣建物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等情事,應買人如有其他欲明瞭之情事,應自行查證,審慎投標,以免受損。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本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拍定後據此請求撤銷拍定。
7.
土地及建物共有人均有優先承買權,惟建物共有人優先於土地共有人,又因612地號土地為
8.
453建號建物之基地,為房地合一利用之必要,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需就全部標的一併買受,但得標人如為建物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建物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同順序之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9.
基地、建物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出租人(租地建屋)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請主張權利之人速提出資料供法院審核。六、453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斗南鎮 東仁段 612地號
1,384 m2 × (1/20) × 9,229 元 - 167.5 萬元
= -103.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24
1拍 不點交
765 坪 / 918.1 萬
2025/9/10
3拍 不點交
76.4 坪 / 404.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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