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標別拍賣之603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作為區分所有建物基地使用, 拍定後不點交。
3.
本標別拍賣之1091建號建物,坐落於本標別拍賣同段603地號土地上,無增建,屋內陽台外 推為房間,屋內有壁癌。建物共有人之一陳報建物現無人使用、無配置車位、無積欠管理費。 另經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查訪未遇現住人,拍定後,1091建號建物原則上點交,例外有法定 不點交事由則不點交。
7.
本件拍賣標的1091建號建物為區分所有建物(皇第大樓)須連同其基地即本標別拍賣之603 地號土地應有部分一併移轉,603地號土地之共有人無優先購買權。
8.
本件係變賣共有物,本標別拍賣之1091建號建物不動產之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 權,倘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以抽籤定之。又建物之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須就本標別全部不動產一併行使優先承買 權。 六、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有無因天災影響,而改變土地之地形、地貌、面積或建物之坐落與 結構等事項,或因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造成面積改變,應買人應自行查明。又本件 所拍賣之不動產於執行查封時未經鑑界,拍定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