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良6024

苗栗縣苑裡鎮田寮段154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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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1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4
保證金:
12.8
總坪數:
17.4
坪單價:
3.7萬/坪
持分地坪:
17.4 坪
總現值:
31.6 萬
拍後增值:
-32.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苑裡鎮 田寮段 154地號,面積 970 m2,持分 1/24,44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2.
苗栗縣 苑裡鎮 田寮段 155地號,面積 407 m2,持分 1/24,20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10/14,總底價 80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4.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民國114年4月15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有數棟建物坐落, 另有部分空地。
2.
上開土地上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 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3.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如就其餘 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 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4.
本件因共有人眾多,如拍定,需耗費時日通知共有人優先承買且無人應買 後,本院始通知應買人繳納尾款,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 意。六、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優先承買 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5.
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苑裡鎮 田寮段 154地號
970 m2 × (1/24) × 5,500 元 - 44 萬元
= -21.8萬元
2.
苗栗縣 苑裡鎮 田寮段 155地號
407 m2 × (1/24) × 5,500 元 - 20 萬元
= -10.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8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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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6
2拍 不點交
39.2 坪 / 817.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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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17.2 坪 / 89.6 萬
2025/11/6
3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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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46.4 坪 / 30.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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